苏梅岛到帕安岛的码头在岛北,查文和那通之间,不过双条车仍要100铢。船票200铢,在查文的代理买是250铢,包送到码头。三十多分钟到达帕安岛南部的码头。
因为full moon party,岛上的房间也full了,只好背着包到处乱走。码头在岛西,依山建了许多小木屋,是看日落的好地方。日落之后,一艘又一艘的快艇从苏梅岛破浪而来。几个大婶模样的人,在栈桥口摆张桌子,售起门票来:“Ticket please!”游客们还喘息未定,100铢就花了出去,换来一根黑绳绑在手腕——门票。也有少数老鸟识途的,直接从岔路溜走了。后来发现并无人查票。
穿过几条街道,就来到岛东,这里就是开party的地方。短短一二百米的沙滩,人越聚越多,最终象蚂蚁一样。桌子、椅子和舞台都站上了人,在强劲的背景音乐下随意扭动。怎么看还是女人跳得好些,男人肌肉累累地扭来扭去,十分笨拙。夜全黑,开始玩火了。火棍转得象金箍棒,火球甩来甩去,围观者众。又有跳火绳的,游客自发加入,跳几下碰到脚,有短裤都烧着了的,引起一片惊呼。几乎人人手里提着一个小塑料桶,里面是伏特加、可乐和水的混合物,用吸管滋滋地吸。我不喝酒,也不跳舞,只是看热闹。大家都穿着鲜艳的岛服,男人们或光着上身,我却长衣长裤,还背着一个包,可算全场最怪异的一个了吧。可惜今天不是万圣节。还没到午夜,就有青年喝high了,冲着我喊:“You got drag?You got drag?”几乎要来翻我的包了。赶紧走开。其实是有几个警察巡视的,drag应该是不可以。不过这里并不遵守零点后不得卖酒的规定,一直闹到天亮。沙滩上到处横陈着醉酒的人,还有酒桶、酒瓶、荧光棒等,最多的还是拖鞋——去沙滩当然配拖鞋,但偏偏跳舞不便,于是跳着跳着就光脚了。卖火柴的小女孩应该到这里来才对,不但不会有人抢她的拖鞋,还可以捡一堆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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